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永新县林业局林长制巡护系统信息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永新县林业局林长制巡护系统信息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依据永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永新县林业局委托,就永新县林业局林长制巡护系统信息化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人:永新县林业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79677265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文轩路万婴幼儿园侧对面三楼
联系人: 尹小姐 联系电话:0796-7732719
电子函件:2975405068@qq.com
二、项目编号:吉安隆海锋永政采字【2020】06号
项目名称 |
预算价 |
|
1 |
永新县林业局林长制巡护系统信息化服务项目 |
739250.00元 |
注:1、本项目预算价即为最高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为服务标,投标供商自行提供满足该服务涉及的硬件及软件等,如交换机、摄像头、视频后台等。相关参数需满足技术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现场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税务发票凭证和缴纳社保发票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本项目服务内容、金额、资质都不允许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若查询无果提供相应截图)。
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四、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1月14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15:00 前自行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包括补充变更等),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竞争性磋商大会。
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六、竞争性磋商时间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竞争性磋商地点: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县国际湘赣商贸城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