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永新中学宿舍楼及餐厅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吉安隆海锋永政采字【2019】26号)竞争性磋商变更更正公告(第二次)
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永新中学宿舍楼及餐厅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吉安隆海锋永政采字【2019】26号)竞争性磋商变更更正公告(第二次)
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任弼时中学的委托,对其永新中学宿舍楼及餐厅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经采购人确认,对采购文件就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变更事项:
- 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25.9中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约定如下:如果某个供应商报价(不含最低报价本身)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的15%,视为低于成本价,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现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其他保持不变,此变更公告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变更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采购人:任弼时中学
详细地址:永新县公园路33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367064675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文轩路万婴幼儿园侧门斜对面三楼
电 话:0796-7732719 联系人:尹小姐
电子函件:2975405068@qq.com
2019年5月16日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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